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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温克族的居住习俗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佚名 发布时间:2014-11-04

鄂温克人进山打猎、放牧驯鹿或采伐时,经常更换居住地点,为了便利,就搭盖可拆卸的“仙人柱”,也叫“萨喜格柱”。鄂温克语中“柱”意为“房屋”或“家”。“仙人柱”主要有两个部分组成,一部分是“柱”的木架子,叫“仙人”;另一部分是木架上的遮盖物。中间屋顶处一般要有带许多穿眼的圆木,用3根长约4米的木杆,细头向上插进屋顶圆木的穿眼,使其三足鼎立成基本架子,再用20-30根辅助柱也插入穿眼中,形成木架。也有用三根上端带叉的木杆(叫“苏那”)做主柱,三叉相交后斜立成锥形,再搭上辅助柱构成框架。杆子的总称叫“仙人”,门两侧的杆子叫“特儒翁”,内部中心近门处埋一根立柱“窃木卡”,杆的上端穿过“柱”的顶孔“柱奥拉尼”,由这立杆向门的相反方向系一横杆“依嘎布佟”,是为挂锅和烧水的壶用的。根据地区、条件和季节的不同,遮盖物的材料也不同。寒冷季节则是以犭罕皮做围子。其他季节多用桦树皮覆盖,桦树皮苫盖宽约1米,长近3米,一般要用7块,下部用布围子;也有盖用牛毛细绳编的苇帘,帘上再盖有草;还有用柳条编帘,再盖苇帘子的房盖。“柱”的门向南开或稍扁东南。

“柱”门的对面是“玛鲁”的位置(神位),主要供祭祖先神。在门上悬挂“德力格丁”神(用桦树皮或红铜做的面具)。“柱”中间是烧火做饭、取暖的火位,按照旧习惯,男子住在火位以北,女子住在火位以南,女子不能到火位以北,主妇和未满15岁的女子可以到“玛鲁”附近,但须由去的路线回来,不允许绕行火位。

妇女临产,不能在供有“玛鲁”的房子中,要另搭“柱”作为产房。产房的标志是立杆要长出屋顶,使人一看就知。

在寒冷的冬季,“柱”除改用皮围子外,需要烧火取暖。在用木板或杆子搭起的铺位上,铺用犭罕、鹿、熊、野猪等皮制作的褥子,上盖一条棉被或一条狍皮被子即可。夏季,“柱”内铺熊皮垫子,传说蚂蚁不会爬上熊皮垫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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