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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北俄罗斯族的由来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连翘 发布时间:2011-11-09

由于“俄罗斯族”这个族称是由“归化族”改变而来的,而归化族又仅指新疆加入中国国籍的俄罗斯人,那么当1953年俄罗斯族成为中国的一个少数民族时,它只分布在新疆,新疆以外的省区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和黑龙江省并无俄罗斯族。

1964年进行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时,新疆以外的其他省区开始有人将民族成分申报为俄罗斯族,但人数十分有限。内蒙古额尔古纳右旗1966年共有俄罗斯族3人。其后,这3人中的1人去世,因此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时该旗仅有俄罗斯族2人。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时,该旗的俄罗斯族由2人攀升至2 063人。1982年到1990年仅有八年的时间,俄罗斯族不可能依靠自然繁衍将其人口的基数由2提高到2063。

内蒙古额尔古纳右旗是中国具有俄罗斯血统的人分布最多也最为集中的地区。据统计,新中国建立之初,额尔古纳右旗共有人口2470户、12350人。其中,苏联侨民1613户、9491人,无国籍侨民212户、308人。苏联侨民和无国籍侨民加起来共1825户、9799人,占当时该旗总户数的近74%、总人口的79%多。其余645户2551人为中国人,占当时该旗总户数的26%多,总人口的近21%。而在这不足1/4的中国人中,中俄混血人又占了多数。然而,在从1954年开始的迁离俄侨运动中,生活在额尔古纳右旗的绝大多数俄侨离开了中国。一部分俄侨于1954年先期离开了中国,1955年4-6月共有苏联侨民1171户6553人离开了中国。到1959年,总共有俄侨1363户8171人离开了中国。到1964年,额尔古纳右旗只剩下俄侨1户5人(不包括那些已经与汉族或中俄混血人结婚的俄罗斯侨民女子)。1956年以后生活在额尔古纳右旗具有俄罗斯血统的人的主体,已由纯血统的俄侨转变为具有中国国籍的中俄混血人。由于当时没有对他们进行统计,因此笔者只能依据当下8000余人的数字向前推算,当时额尔古纳右旗中俄混血人在4000人到6000人之间。然而,在从1953年开始的民族识别运动中,当俄罗斯族成为中华民族大家庭一员的时候,额尔古纳右旗的中俄混血人却被识别为汉族。

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前,为了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尊重其成员正确表达其民族成分的自由,做好民族成分的填报工作,国务院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公安部和国家民委于1981年11月28日联合发出的《关于恢复或改正民族成分的处理原则的通知》指出:“凡属少数民族,不论其在何时出于何种原因未能正确表达本人的民族成分,而申请恢复其民族成分的,都应予以恢复。”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经公安部同意,国家民委于1982年2月8日又发出《关于恢复或改正民族成分问题的补充通知》。

然而,在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时,这两个文件在额尔古纳右旗并没有得到贯彻落实。1985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发布《关于重视华俄后裔生产生活问题的通知》,允许中俄混血人自愿改报俄罗斯族。额尔古纳右旗政府根据这个文件和上面两个文件的精神于当年颁布了额尔古纳右旗政府[85]12号文件,动员和鼓励该旗的中俄混血人将民族成分由汉族改为俄罗斯族。从1985年下半年起,额尔古纳右旗政府开始受理一部分中俄混血人将民族成分由汉族改为俄罗斯族的申请。仅1987年一年该旗就有300余位中俄混血人更改了民族成分。到这一年年底,该旗的俄罗斯族已由原来的2人增加到1569人。到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时,在7012名中俄混血人中已有2063人把民族成分改为俄罗斯族。

这两个文件在黑龙江省逊克县也得到贯彻落实。逊克县位于黑龙江中游右岸,沿岸有不少中俄混血人聚居的村庄。据统计,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前全县有俄罗斯血统的人(主要是中俄混血人)共计1500多人,约占全县总人口的2,2%。其中,中俄混血人人口最多的边疆村(小丁子村)有俄罗斯血统的人共计74户、249人,占全村总户数的39.9%,总人口的30.5%。同额尔古纳右旗一样,此前逊克县所有中俄混血人的法定民族成分均为汉族。在落实关于恢复和改正民族成分的两个文件的过程中,一部分中俄混血人将民族成分由汉族改为俄罗斯族。到1989年,全县已有100多人将民族成分改为俄罗斯族,其中边疆村俄罗斯族计13户、57人。

除了额尔古纳右旗和逊克县,在东北其他地区,包括额尔古纳右旗所在的内蒙古呼伦贝尔盟其他旗市、黑龙江省的其他市县、吉林省、辽宁省,生活在当地的一部分中俄混血人,在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前已将民族成分由汉族改为俄罗斯族。到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时,内蒙古自治区俄罗斯族人口已由1982年的53人增至4388人,黑龙江省俄罗斯族人口由1982年的79人增至322人。

东北地区的中俄混血人将民族成分由汉族更改为俄罗斯族持续到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前夕。

1989年,国家民委、国务院第四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和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暂停更改民族成分工作的通知》,决定暂停更改民族成分的工作。1990年5月10日,上述三部委又联合下发了民委(政)字[1990]217号文件,对“中国公民确定民族成分”做出了具体规定。其中第八条第三款规定:父母一方为中国人,或父母一方加入中国籍后已申请填报为我国某一民族成分的,其具有中国国籍的子女,应填报中国一方的民族成分。这一条比较适用于中俄混血人,从而成为停止法定民族成分为汉族的中俄混血人将民族成分改为俄罗斯族的一个重要依据。

2003年,中俄混血人聚居的内蒙古额尔古纳市政府通过呼伦贝尔市民委向内蒙古自治区民委反映了当地法定民族成分为汉族的中俄混血人要求将民族成分改为俄罗斯族的请求。2005年1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民委发布了《关于额尔古纳市华俄后裔更改民族成分请示的答复》,要求额尔古纳市政府继续执行三部委民委(政)字[1990]217号文件。

总之,第四次人口普查之后,尽管仍有中俄混血人提出将民族成分由汉族更改为俄罗斯族的申请,但中国政府不再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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