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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昂族婚俗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连翘 发布时间:2011-11-07

德昂族的青年在婚姻缔结上有一定的自主权。做父母的也比较尊重儿女心愿。而且,德昂族的结婚聘礼也只是一些象征性的礼品,接新娘的人们的背萝里装着约一公斤多草烟,四碗大米,还有媒人带的八元钱,六元给爹娘,两元给内亲,哪怕人再多,即使每人只能分到几分钱也不能再向男家多要。这结婚聘礼恐怕是最少的了。办完了聘礼,方可迎娶新娘。迎亲时,新郎在伴郎、媒人的陪同下去迎接新娘,在进入新娘村落时,鸣枪数响,表示娶亲人员已到。新娘梳装打扮完毕离娘家时,由舅母,姐妹及本寨未婚青年送行,并将女方家长陪嫁的衣服,锄头,镰刀等嫁妆,以及女方赠给男方父母的衣服等带往男家。新娘到新郎家,登梯上竹楼时,双脚一定要踩在专门置于楼梯脚下的石块上,表示他们的婚姻像磐石一样坚固长久。新媳妇上楼时,婆婆要给她洒谷花,撒花仪式结束,新娘步上晒台,跟在婆婆后面进入新房。男方事先请好的“安长”(有文化的先生)随即在火塘边为他们主持婚礼,安长念经并祈求佛祖赐给幸福。祝新婚夫妇百年偕老。婚礼千毕,开始宴客,同时新娘分别拜见男方长辈亲戚,赠送糯米粑及新娘平时织成的缀有红、绿、黄等色的绒球小布袋等礼物,长者受拜后要还礼,用铜钱时是五十文,用半开(云南银币)时则给一至二文,解放后一般是一、二元人民币。晚上,村寨里男女青年齐聚新娘家的厢房对歌,唱调子,往往要唱到鸡鸣方散。次日,新郎陪新娘回娘家,送去男家赠给女方父母、兄弟、姐妹的衣物等。若新娘是本寨人,亦可当天返回夫家。

德昂族的家庭,由于所处地区及社会经济条件的不同而有些差别,但基本上是两种类型,一是住居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一带的小家庭类型;一是住居临沧地区的镇康、耿马等县的具有大家庭到小家庭过渡特征的类型。德宏州的父系小家庭,父亲是一家之长,主持家庭事务,妇女处于从属地位。这里的小家庭是社会经济生活的基本单位,多为父母、夫妇、子女三代,一般是长子结婚后,即在老家周围选择一块适当的地方另建新居,建立小家庭。另立门户的长子、次子,家长根据家庭的经济情况,给一部分猪、牛等财产作为生产垫本,没有平均分配家产的习惯,主要依靠小家庭去独立经营。幼子留守老家,赡养父母,继承财产。而大家庭到小家庭过渡类型的家庭是处于父系小家庭和父系大家庭(也称家族,公社)并存状态。即在经济上已独立的小家庭,并不立刻离开大家庭这个母体去建立单户住宅,仍共同住居在一幢大屋里,维系着相互间的互助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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