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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一统”中国的地理范围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金沙藤 发布时间:2012-03-26

与“大一统”的人文范围一样,其地理范围也是不断扩大的,扩大的一个原因是非华夏族人(汉朝以后的非汉族人)的融入带来的活力。人们把秦汉、隋唐王朝中国的强盛归因为此前时期诸多少数民族融合成一体,这不无道理。唐朝皇室李氏家族本身就含有很浓的少数民族血统,是不争的事实。而随着中华帝国的强盛,中国的疆界也大大扩展。历朝历代中华帝国的疆界各不相同,因此所谓“大一统”中国的范围也不是确定的,我们只有按历史上的具体状态来确认各个时期的范围。

大体而言,先秦时代人们期盼获致“一统”的范围,只是周王朝原有的统治区域,大约相当于日后秦帝国统一了的疆域。汉武帝时期(公元前157-87年)在西域的大规模扩张扩大了中国的疆域,其版图比秦帝国大了一倍,但这个疆域内各民族的彻底融合发生在四百年之后,即公元4世纪初到公元6世纪末的南北朝时期。随后统一的隋唐王朝尤其是唐王朝前期的盛世统治,大大扩展并巩固了中国疆域的范围,唐朝盛期仿西汉体制,设置了若干“都护府”(唐太宗时有9个,唐玄宗时有6个)管辖中国的边疆地区,使“大一统”的范围趋于稳定。公元907年唐朝灭亡后,原唐帝国疆域内的中国又陷入长达近400年的分裂,直至1297年元朝统一中国。元朝的疆域比唐朝又有所扩展,主要是将青藏高原纳入版图,从而为后世明确了“大一统”中国的地理范围。以后的明清两朝,继承了元帝国的大部分统治区域。

“大一统”中国之范围不断扩大的事实,很容易让人把“大一统”当作是封建时代中华帝国扩张侵略的思想基础,从而认为“大一统”中国理论上没有外部界限。这种看法存在一定的认识误区。虽然古代中国向来没有我们今天的“主权国家”意识,也没有我们今天的地理概念,往往用“天下”、“四海之内”一类的泛泛之词来谈论政治事务,但在中国人的内心当中,中国与外部世界的界限却还是始终存在的。从孔子提出“华夷”之别的事实来看,“中国”与“天下”并不完全等同。《春秋》中所载“夷狄入中国,则中国之,中国入夷狄,则夷狄之”、“内诸夏而外夷狄”等语,表明孔子已将华夏族居住的所谓“中国”与非华夏族(即所谓“夷狄”)居住地作了区分。有人还进而认为,秦始皇时代修筑长城,是第一次把“内诸夏、外夷狄”的观念具体化。在其后中华帝国疆界不断扩大之时,中国统治者也试图用其他手段来界定中国“大一统”版图的范围。在这些努力中,“封贡体系”是一个较突出的表现。

众所周知,古代中国统治者曾凭藉经济、文化或军事上的优势,在东亚构建一套统率周边国家的国际秩序,即所谓的“封贡体系”。其含义是,中国周边地区的君主作为“藩属”必须得到中国皇帝的确认(“册封”)才能拥有合法的统治地位;作为回报,“藩属”必须承认中国皇帝对自己的宗主权,通常以“朝贡”的形式来表示。这种体系,自然是中国统治者推行“霸权”政策的工具,在今天不应再给予美化。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它恰恰也是中国统治者区分“内外”的手段。“封贡体系”暗含这样的意念:藩属国君主只要服从中国皇帝的宗主权威就行,中国皇帝无需把他们的领土统一进帝国版图;中国统治者对帝国版图之内的领土要实行“统一”,而对版图之外的地区仅需保持“服从”而已。因此,费正清和邓嗣禹把“封贡体系”界定为中国“国际关系和外交的媒介”,这是非常确切的。

清初康熙帝对待台湾的态度,很清楚地证明了这一点。自康熙六年(1667年)起,统治台湾的郑经与清廷谈判,表示愿意作为藩属国归顺清廷,“苟能照朝鲜事例,不削发,称臣纳贡,尊事大之意,则可矣。”但郑经的要求屡遭康熙帝拒绝,康熙的谕旨明确地宣称:“至于‘比朝鲜,不剃发,愿进贡投诚’之说,不便允从。朝鲜系从来所有之外国。郑经乃中国之人,若因住居台湾不行剃发,则归顺悃诚以何为据?”显然,康熙帝决意将台湾收入“一统”版图的理由,乃是台湾非藩属国。

由于有了封贡体系的存在,“大一统”中国的版图也得以有了明确的范围,那就是与周边藩属国接交处的界线。在维持“封贡体系”的同时,清朝政府具有强烈的版图意识,诚如乾隆帝宣称的那样:“天朝尺土俱为版籍,疆址森然。即岛屿、沙洲,亦必划界分疆,各有专属。”在清廷认定的这条交界线以内的某些边境地区,中央政府的管辖手段虽然不同于内地的行省管辖体系,但也都以驻军为形式明确表示主权管辖,全然不同于对交界线以外附属国的礼仪性羁縻。在东北,清廷分设黑龙江将军、吉林将军和奉天将军辖若干副都统率兵数万镇守;在蒙古,则设绥远将军、库伦办事大臣和乌里雅苏台定边左副将军及若干参赞大臣和都统、副都统料理政务并率兵驻防;在新疆,清廷设置伊犁将军统辖军政事务,下辖若干参赞大臣和都统,在各交通和战略要地驻兵;在西藏,清廷于1750年正式委派驻藏大臣进行管辖,按1751年清廷颁布的《西藏善后章程》和1793年的《钦定西藏章程》有关规定,驻藏大臣成为西藏实际的最高军政长官,“凡西藏的官吏任免、行政、财政、军事、涉外事务等权力,均归驻藏大臣,达赖喇嘛的世俗权力远在其下。”

到晚清时期,封贡体系在西方列强冲击下面临崩溃,许多周边属国纷纷沦为西方的殖民地,与之毗邻的中国边疆地区也受到严重的威胁,原有的“封贡体系”难以继续充当“大一统”中国范围的参照系数。正因为如此,清廷开始在中国边境地区强化行政管理,以求将中国与原附属国之间的界线固定下来。这集中体现在1884年新疆设省的举措,次年台湾单独建省也属同一范畴。行将就木的清廷没能逐一完成对边境统治的改造,这项工作,由后来的中华民国政府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完成了。

今天的“大一统”中国之地理范围要简单得多,因为我们有通行的国际法原则作依据。由于“一个中国”原则在当今国际社会中得到普遍的承认,“大一统”中国的地理范围是相当清晰的,不存在任何疑问。但追根逆源,目前中国的疆域范围,与清王朝末期努力界定的中国本土与属国之间的界线基本一致。的确,任何国家的疆域范围之确定,总是不能离开历史沿革的事实,这正是历史学的意义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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