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彝族的家庭制度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半夏 发布时间:2011-11-04

(一)父系制个体家庭

彝族家庭构成一般是双亲子女两代家庭,即其成员为父母和未成年或成年未婚的子女。按照婆媳不能同住、三代不能同堂的习惯,儿女结婚之后,除幼子以外,都必须与父母分居,另营建房舍自立门户,自耕田地,自谋生活,建立父权制的一夫一妻小家庭,只有幼子家庭为祖孙三代家庭。在父权 制的个体家庭中,家主是父亲。彝谚即云:“大事由父,小事由母”。作为母系制的残余,母亲在家 庭中也有一定地位。

(二)家谱

这是彝族家支民俗发展中一种记忆家支世系的口传谱牒,构成方式主要是连子父名。即子名联结在父名之后,如凉山彝族的一道谱系:阿则伊勒——伊勒本兹——本兹黑也——黑也尔子——尔子毕克——毕克杰耶——杰耶卜日——卜日石毕——石毕吉赫——吉赫俄普——俄普别沙……。作为家支 构成分子的家庭,不论是诺合家庭还是曲诺家庭都十分重视自己的家谱。因此,家谱既是一个家支的 谱系,又是个体家庭的宗谱。若从远祖古候、曲涅算起,直至1949年凉山各诺合家支,大都已有50代 左右。尽管代数如此之长,但诺合男子却都能从古候或曲涅直至本人的数十代家谱一气背出。有的不 仅能熟背单传的家谱,而且也能熟记家支的分支谱系,一气能说出数百个人的名字。家支成员到陌生 处或遇到陌生人,证明其身份的,主要就是看他能否背诵家支谱系;而在某些节庆、集会场合,哪个 人把家支谱系和祖先业绩讲得流畅、系统,他就会以聪明才智而博得人们的尊敬。由此可知,作为父 系血缘纽带联结起来的父子联名谱系,在彝族的社会生活中具有重要意义。

(三)家庭教育

彝族家庭的习惯是父母对子女有教育的义务。尽管从内容和形式上看,家庭子女的教育比较单纯和朴素,但彝族都非常重视家庭教育。作为贵族阶层的兹莫、诺合都十分重视对儿子的教育。虽然没有学校、私塾之类的教学机构,但他们都有着自己的传统教育方式,其基本内容就是背诵家支祖先的 谱系,熟记祖先历史和业绩,以承继家支事业。若至成年后还不能熟诵无误地远溯本家支的世系,就 会受到社会和家人的岐视和非难。此外还要求儿子从幼小时就要逐步明嘹社会习惯法与道德准则。贵 族儿童教育中体力的锻炼和武器的习用也占有重要地位,其教育方式是有目的地带领孩子随同父亲一 道参加各种体力活动,如狩猎、摔跤、习用刀枪、骑马等,都是他们进行锻炼的主要项目。彝族子女 教养的思想内容与道德内容主要根据彝族世代相传的谚语和训世箴言诗《玛木特伊》。在曲诺以下的 平民百姓中,多采用言传身教的教育方式,对子女进行经常的诱导和训诫。如讲述民间故事,传说, 引导儿童敬重老人,遵守礼俗节仪,尊重父母,勤劳勇敢,诚实善良,并注重传授各种生产和生活技 能。对女子的教养多由母亲执教,如剌绣、编织、炊事和家务等。彝文除祭司毕摩以外很少有人认识 ,毕摩为了祭司的家传世学也仅传教自己的儿孙或同支至亲的下辈男性识习彝文。

(四)财产制度

彝族家产基本上按父系继承。在凉山,无论是哪一等级财产都以父系亲子继承为原则,并且有幼子享受优待的特点。因其他儿女婚后都与父母分居,幼子则必须与父母同居并奉养父母,所以家产的分配方法,以兄弟人数加双亲平均分配,各占一股,双亲去世,则其所分的那份财产由幼子继承。因 为最终幼子要继承父亲的房屋,父母的灵牌也由幼子供奉。无继承人的,可招婿或接子继承。如诸兄 弟婚时已分居分产,父母所遗财产不论增减,一般不再重分。此外,同一家支成员如死后无子继承, 其遗产称为“巩果”,意为绝业。应由男性亲属继承;如无亲属,则应按亲疏远近,渐次由家支内成 员继承。

一夫多妻所生儿子的财产继承,一般是正妻之子继承祖业,父母灵牌供在正妻所生幼子家里;至于次妻所生之子,一般只能继承父亲为他们另立家业的财产。若正妻无子,次妻之子才能继承全部家业。女人转房所生之子,一般只能分得转房时转来的财产,或父亲为他们另置的产业,也有少数可分 得祖业的。

女子一般无继承权。只有在出嫁时,父母将其财产的一部分作为嫁妆,女儿还可继承母亲遗留下 来的衣服首饰。富有的诺合姑娘抽阿加女子陪嫁是例行规矩,个别的诺合女子还可获得一部分陪嫁地。?

(五)家庭劳动的分工

彝族妇女在家政上具有重要的支配权。在民间,家庭主妇操持家务并不完全脱离生产,往往丈夫下田作业,妻子也追随助之。家中一切事务也由妻子一人独任。一般一个家庭日常生活事务由妇女承担的有:砍柴、磨豆粉及玉米粉、背水、煮饭、饲养家禽、收割农作物、贮藏农产品、织绣、缝补、 教养子女等。儿子一般长大后分担放牧、打柴等,或与父亲一并出工;女儿则协助母亲做家务,间或 也下地。有的地方未婚的处女,一般在家内有管理家政的大权。不论父母,兄弟都听她调遣,其服饰 有一种特殊的标识而不同于其他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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