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羌族婚姻风俗概述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佚名 发布时间:2014-09-27

羌族的婚姻形式,基本是一夫一妻制。解放前,男女青年无恋爱自由,视自由恋爱为有损家风,婚姻不能自由,封建买卖婚姻盛行,儿女婚事均听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订婚时经三道程序,首先“开口酒”,即许口酒。当男女还未成年时,男方请媒人到心目中的女方说亲,如同意则由家长提出一定时间,男方到女方家办酒席宴请,名“开口酒”。酒席上女方提出聘金数目,双方议定,表示订婚初步成功。数月后,男家去女家备酒席招待近亲,称“小定酒”,此时要送上些彩礼,置于神台之上,以示庄重。“大订酒”上,两家具体商定结婚日期,男方要大宴宾客,款待女方亲朋,此时男方根据议定交清聘礼,特别要备一分银子奉送岳母,在整个订婚过程中,姑娘不得露面,藏于房内或亲友家中。

结婚又有“女花夜”、“正宴”及“谢客”三道仪式。“女花夜”,由女方备咂酒两坛招待前来庆贺、送礼的客人,男女各一坛,大家跳舞、唱歌庆贺。“正宴”即娶媳妇,男方备三匹马前来迎亲,一匹新娘乘骑,另二匹伴娘骑,伴娘系内亲闺女。新娘穿着特制的红嫁衣,脚穿由家嫂做的红绣花鞋,由其亲兄弟背出大门上马,新娘手蒙脸而大哭,有的哭得悲悲切切,有的仅是走走过场。父母将平日为新郎做的鞋、袜等塞进背兜,让女儿带到男家。拾掇停当,乐队吹起唢呐相送,送亲者背起箱子,抬起柜子,热热闹闹送新娘出嫁。

送亲途中,如经过亲戚家门口,便由亲戚摆设茶席、备糕点水果等招待送亲队伍,炮手放三声明火枪以示到达,男方亲戚手捧面条上前敬献,伴娘同送亲的即入茶席。到男家村寨,全寨人齐集寨头,迎接新娘。到了男家,要给伴娘和牵马人少量下马钱,否则不下马。下马后新郎在门口撒把米于地下,厨师提只雄鸡,宰杀后洒鸡血于大门上,以避邪煞之意,新娘新郎即刻进门抢坐上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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