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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勒丁竹筒取火“古董级”人物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连翘 发布时间:2011-11-11

70岁的景颇族老人李勒丁,是德宏州芒市西山乡跌撒村村民。说起六七岁第一次亲眼目睹取火的经历,一切仿佛还历历在目。

当时家里的房子被火烧了。按照景颇族习惯,如村寨里有人家的房屋遭火灾,就要在被烧过的宅基上举行送恶火的仪式。

李勒丁的记忆是,先要及时请董萨(景颇语,即“祭司”)驱火灾鬼,念咒语威胁火从哪里出来就回到哪里去。念的时候,还要说“绕胖”(景颇语音译,意为“快走”)。同时,在火灾废墟置一芭蕉杆做的碗,碗要放在水边。碗内要放马刀(景颇语音译,意为“大头鱼”)、宝奇(景颇语音译,意为“螃蟹”),放在水上漂着。

董萨念过祭词后,要让鱼和螃蟹随水冲走。此时,由一男子扮成雌鬼。准备好现场编制的竹箩,垫上新鲜的竹叶,选上烧后越大越好的炭头,烧坏的衣服、裤子残骸放在背上的竹箩里。男子背着竹箩冲在前面快跑,后面五六个勇士撵着他走。他们手里拿着弹弓、刀、棍棒。用弹弓打的打,用刀砍的砍,用棍棒戳的戳,一路穷追猛杀。边跑边喊,“阿涅啰(景颇语音译,意为“不烧了”),衣服阿涅啰”。

一直跑到芒市大河的坝子才停下。然后,将竹箩里所有东西都抛入河里,每个人都要将身体洗得干干净净才能回来。

景颇族人民认为,这样便能将恶火赶到深谷或水塘里去了。赶走恶火回来后,重新取火,就是再举行迎请善火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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